新兴县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新兴县编制并公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